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俞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将‘森林研学’取代‘春秋游’”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综合区文旅局办理意见,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学校推进、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学校课程计划一体化推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含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和安全实训等四大版块内容。
春秋研学实践是学生社会考察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体验馆、农业创新园、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单位进行考察、调查、探究和研学实践,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和体验的兴趣,了解认识国家的历史文化和基本国情,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崇明生态资源优势明显,森林覆盖率高,森林研学资源丰富。区教育局将东平森林公园、西沙明珠湖、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纳入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名列,广泛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森林研学活动,每学年参与活动学生近一万人次,活动效果显著,反响良好。
区文旅局在巩固发展森林康养、湿地观光等传统业态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崇明亲子研学新业态创新发展,研制出台《崇明研学旅行基地设施与服务规范》, 给予符合条件的研学旅游项目一定的政策支持,遴选产生14家研学旅游基地,有力助推区域“森林研学”项目落地。
下一阶段,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森林研学的项目内容和课程设置,推动更多学生参与森林研学项目,真正让学生“玩中学、学中乐、乐中有所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春秋研学实践包含的内容丰富、形态多元,“森林研学”可以作为一个项目“纳入”学生春秋研学实践版块当中,但不能“取代”。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