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启明星进修学校变更办学内容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启明星进修学校:
你单位提供的《关于上海市崇明启明星进修学校变更办学内容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按照《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根据上海崇明教育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报告(沪崇教评报字〔2023〕第5-1号),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办学内容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高复班)。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区民政局等部门办理机构变更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