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民乐进修学院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地址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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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民乐进修学院:

你单位提供的《关于上海市崇明民乐进修学院变更办学内容及办学地址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2023-0104),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办学内容为自学考试助学,变更办学地址为崇明区长兴镇兴甘路57号12幢D区D201、D202室。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区民政局等部门办理机构变更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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