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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一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5-20 点击量:

杜庆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崇明区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监督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社会对培训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给我区培训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也因此造成培训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等问题日益凸显,培训市场的监管问题,已成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进一步加强崇明区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监督,区培训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主要从以下以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我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机制体制

2020年3月成立了4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崇明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定并下发《崇明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崇明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崇明区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预案》和《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预案部门分工汇总表》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培训市场综合监管相关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工作职责。制定了《崇明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专项督查指标》,通过定期年检、专项督查、综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完善培训机构评估体系建设。联席办成立以来,教育局牵头召集各登记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乡镇就疫情防控、新设机构的注册登记、现有机构的变更和日常监管、无证机构的规范整治、“海风教育”退费信访等相关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协商会议,统一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培训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目前,经教育许可的培训机构的师资、课程、收费标准、收退费制度等相关信息已要求机构公开公示于培训场所显著位置。结合“两网”建设,已打通上海民办教育网与“一网通”平台的通道,市民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直接申请办理培训机构相关事宜。依托上海市民办教育信息网、崇明区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公开公示培训机构相关信息。上海市培训市场市级监管平台目前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全市所有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年检结论、监管信息、信用评价都将统一录入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以此来取代“黑白名单”。

二、规范办学主体行为,提升办学水平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本市营利性培训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机构的许可备案登记流程,对“一网通办”平台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进行了修正,进一步精简申办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局、民政局对培训机构的收费、招生、教学、安全等内容集中开展实地专项督查;民政、教育两部门联合对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进行了财务专项审计,开展好民非机构的年检工作;组织实施了对中小学生文化类培训机构的依法办学综合督查工作;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收费专项检查;开展了崇明区校外培训机构从教人员授课内容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组织召开全区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视频培训会议,对疫情防控、机构管理等多方面加以指导。

三、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加强舆论宣传

教育部门积极利用学校告家长书、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居村委等形式、告知并提醒家长和学员,如何选择合法合规培训机构,如何切实规避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崇明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将培训市场最新信息、文件、政策、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 区民政局将民非机构的年检结论通过崇明报、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向民众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各消费维权联络点,定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提示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潜在的风险,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借助12315、12345市民热线等维权渠道接受群众监管、处置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