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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3 来源: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20〕6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做出的重要部署,不断提升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水平,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诚信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注重依法依规、行刑并重,注重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注重健全机制、常态监管,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诚信社会、诚信崇明。

  二、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项目

      (一)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信息必录、工具必控、每案必侦、赃款必追”措施,对每日接报既遂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和研判,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依托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做到“实时发现、及时提醒、果断阻断”,根据平台反馈信息上门劝阻潜在受害者。落实快速止付冻结措施,第一时间将涉案账户、开户人姓名、汇款凭证等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及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支撑应用系统。进一步提升防范宣传覆盖面,根据市局下发人员名单,深入开展高危潜在被害人联动劝阻工作,对中危、低危潜在被害人开展上门宣传活动,积极张贴防范宣传提示,利用电信运营商平台发送防范宣传短信,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切实加强涉疫类网络诈骗案件打击工作。(责任部门:公安崇明分局)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保持网络失信治理高压态势,继续对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进行集中整治,对属地涉诈涉赌域名、网址、APP等及时举报处置,对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互联网公司进行督导问责。加大对违规失信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处置力度,督促公众账号传播平台开展诚信自律建设。(责任部门:公安崇明分局)

  (三)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84消毒液、免洗手消、医用酒精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严厉查处涉疫物资领域违法活动,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四)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拟纳入低保的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每季度将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在乡镇公开栏、有线电视频道等载体进行公示,并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与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杜绝“关系保”、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做好疫情期间的兜底保障工作,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家庭,简化申请流程,充分发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用。对已纳入社会救助的家庭,暂不进行定期复审,救助时限自动延长至疫情结束。加大综合帮扶力度,对疫情期间生活困难的群众采取个案帮扶及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五)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针对高考资格考试等国家大型考试的作专项治理;对公务员招录、高等院校招生中考试作弊、档案造假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国家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打击组织考试作弊、销售作弊器材和替考作弊行为。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手段防范考试作弊行为。(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六)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定期移送公安部门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材料,对违法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联合惩戒;加强非法网约车联合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违法行为执法主体和处罚平次的操作意见》,针对非法“网约车”行为追加网约车平台企业行政处罚,督促网约车平台停止违规派单,及时清退非法网约车辆;完善多部门非法客运整治机制。牵头制定整治非法客运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与公安崇明分局、区委政法委、区文化旅游局等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优化违法当事人行政罚款和暂扣驾驶证叠加处罚的案件衔接机制,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机制。(责任部门:区交通委)

      (七)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检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使用失保基金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委托第三方对存疑领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对违规领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按规定追回补贴。在窗口、后台业务操作流程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实施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经办人员操作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升风险防控意识,确保失业保险资金安全、有序运行。(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人工智能技术,及时全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提高查封涉诉债务人资产的覆盖面和准确性。大力推进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提高债权人通过司法拍卖受偿效率,实现被执行财产变现公开最大化,当事人权益保护最大化。完善执行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执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责任部门:区法院)

     (九)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联合各乡镇(公司)利用区级媒体,通过进楼宇、进社区等方式,就防范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等消保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增强企业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开展涉非涉稳专项排查,以“争取做到辖内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为工作目标,联合区市场监管、各乡镇(园区),对地方金融领域、广告咨讯领域、类金融领域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摸;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区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每年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十)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落实。继续加大督察整改工作调度力度,及时跟进整改进展,督促滞后项目。成立专项检查组,全面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信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跟踪巡查和执法监督。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依法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实行环评文件受理、拟审批、审批的全过程公开,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责任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一)加强诚信理念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市民学校、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分众化具象化开展诚信教育。围绕诚信主题设计一批公益广告,在区级媒体和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广泛展示,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

  (二)开展诚信实践活动。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诚信活动。在道德模范评选中推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加大诚实守信典型事迹宣传力度。

  (三)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诚信建设要求,将诚信建设具体举措纳入测评体系和考核标准中,引导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构建诚信教育体系,让诚实守信成为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显著标志。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长效推进。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发力点,提高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并持续深化拓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建立健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需形成专项治理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报送区发展改革委。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抓好《工作方案》的贯彻实施。各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工作细则,列出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责任部门开展工作。

      (三)加强督导,重在落实。区发展改革委将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成效经验,积极上报市级有关单位并组织区级媒体开展专项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