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东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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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东府〔2024〕10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6

  • 发布日期:

    2024-04-2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崇明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3年度上海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财资〔20241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汇总编报工作。现将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填报说明、资产年报汇总表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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