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我局于2021年9月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行政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限期整改,现将行政检查信息通告如下:
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企业33家次,其中:不合格企业0家,限期整改企业0家,合格企业33家次。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